武汉为明学校党员实践活动之走进区法院
坚定法治信仰 做懂法守法好公民
11月13日上午8点半,武汉为明学校党支部12名党员乘车前往区法院,亲临一线,聆听了一场行政诉讼案,感受阳光司法。

在金龙湾社区联络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各位党员首先通过出示证件,顺利踏入法院大门。随后,党员们来到一号法庭进行参观。很多党员同志都是第一次走进法庭,因而参观时很仔细。一号法庭十分宽敞,中间的两排座位上标有“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等字眼,前排是“书记员”的位置,两侧分别是“原告人”与“被告人”的席位。不久,旁听人员和庭审人员陆续就绪。9点,这场行政诉讼案正式开庭。原告是某公司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因涉嫌谩骂、侮辱民警而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因对判罚有异议,因而对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社区辖域的民警施行行政诉讼。截至11点半休庭,诉讼历经双方陈述案情、出示相关证据、自由申辩等环节,最终审判长作出择期宣判的决定。聆听完以后,我支部张艺如、廖杰两位同志作为群众代表发表了旁听感言。

本次党员实践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位党员通过与法院的零距离接触,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大家今后在工作、生活中更加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起到了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