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小常识(一)
所谓“专利”,即专属利益。早期是英国皇家赋予樾└霰鹕倘硕蕴囟ú品的专属经贸特权,其他人不许涉足该领域。就像现在盐只能国家经营,私人不能买卖一样,是一种专卖权。后来才演变成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正是这种具有排他性,而在一定的保护期内所具有的独占性、垄断性。才使得人们对创造性活动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热情和不竭;动力。如果没有专利制度,西方的工业革命,及至如今的信息化革命都不会形成。专利推动了人类进步的进程,催生了瓦特、爱迪生、比尔盖茨……烂若星河的发明家和科学巨人。由于专利是私有制的伴随物。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是排斥它的。一九八四年才成立国家专利局,有一段时期医;品是不许申请专利的,理由是救死扶伤的东西给专利的保护,你之外别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对病人来说,这不是太不人道了吗?但是,如果某个人或单位花巨资和时间以及心血研究成功的新药。(这里存在花了代价仍研究不出来的风险),由于不能申请专利来寻求保护,而被其他人不劳而;地大量仿制获取暴利,自己却只能看着而无能为力,那谁又会再去投资花时间和心血来研究战胜病魔的新药呢?这样一来,又将会导致多少患者因无良药而倍受病痛的折磨呀!正因为人们认识到了专利的“私”与大众的“公”两者之间的,合理互换的辩证利益关系,我国专利局才同意医药;也能申请专利了。
那么,怎样判断某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授权拿取专利证书的审批条件呢?
“三性”即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
新颖性,申请专利的产品结构或生产技术不仅是目前市面上没见到过的,而且是国家专利局的资料库里,以及相关报刊杂志及其他资讯媒体上也没有的,所以,申请专利前最好先查一下新,如果已经有了,就不必申请和研究了。否则,申g了也难以授权。
先进性,该申请的专利项目所属的产品结构或生产技术,在现今技术背景下,从成本控制、原理推演、使用寿命,安全环保,、应用效果等方面比较,是否在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具有变革和进步。如没有明显进步就构不成先进性。
实用性,除纯手工的工艺品或相类似的特殊行业外,所谓实用性就是具有再现性的客观存在,它能批量生产出来。并能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某些困难,或能满足人们某方面的需求。如果;是一种空泛的想法而不能落地为实物产品,或者只能在实验室里才能摆弄出来,而不能适应于工业化的批量生产,那同样也不具有实用性。
以上“三性”的审批条件决定了某项专利申请是否能真正授予专利权,授权就颁发证书。
有专利证书该项目产品结构或生产技术就有了进行知识产权交易的资格。是一种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专属利益。为了这份权利发明人每年要向国家专利局交纳一定金额的年费。
除以上“三性”之外还有两项也是不能授于专利权的。其一,违反社会公德的东西,例如:偷盗工具,或报复性凶器等,不符合科学原理的项目例如:永动机之类。其二,文案不规范。专利文件有着一定的格式,写法严谨。对于发明人向专利局递交的专利文件,审查员一般会给予一定程度上的指导和提示。但多次指正下申请人仍修改不好,该申请就会被驳回而得不淖利授权。为了保险,大多数发明人不得不选择专门的专利申请代理公司来办理专利申请。发明申请代理费每项6600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申请代理费,每项3300元。有时专利局和申请人就某项申请到底能不能授权发生了意见不统一,这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复议,复议不成,申请人还可以走法院裁定的最后程序。当然,这将耗时费力。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都会服从国家专利局的决定。但也有走复议或法院裁定而获胜被授予专利权了的案例。这反映了发明人的民主权利得到了切实维护的时代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