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建示范高中为契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高二年级召开创建市级示范高中动员会
以创建示范高中为契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高二年级召开创建市级示范高中动员会
本周一10月25日下午16:15-16:45,我校高二年级全体教师在王旭东主任的带领下,在集备室召开了“创建市级示范高中动员会”。本次动员会由王旭东主任组织并主持,高二年级全体教师参加。

首先王旭东主任组织学习《武汉市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根据不同环节,该《办法》将“教学事故”分教学组织事故、教学运行事故、教学考核事故及教学保障事故四大类。各类又分为一般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及重大教学事故。
我们重点学习了教学组织事故,比如,教师上课迟到超过3分钟、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拖堂超过2分钟,视为一般教学事故。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或完全使用旧教案上课被列为教学事故。上课期间手机响也被认定为教学事故。布置或批改作业马虎随意,批改后的作业未及时向学生反馈,影响教学正常进行,是教学事故。教学内容出现知识性错误,组织课堂教学不力致使课堂教学秩序混乱,属于教学事故。按规定,视事故级别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事故责任人以通报批评、警告、停聘甚至解聘处分。
接着,王主任强调,我们高二年级全体师生应以学校创建市级示范高中为契机,涵养高尚师德,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倡导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班主任要狠抓常规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行为习惯。“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养成教育丝毫不能松懈,细化班级管理,强调每个学生对班集体所应承担的义务,明确在出勤、仪表、纪律、卫生等各方面的要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最后,王主任要求每位教师贯彻落实“为明新课堂”课程体系,全面提升教学水平,发挥教研组的集体智慧和力量,认真准备迎检课。
(编辑上传:程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