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为明的故事”征文活动
关于“我与为明的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校友、家长朋友们:
为进一步扩大“我与为明的故事”征文活动的影响,点燃广大师生、校友、家长参与“武汉为明十年校庆”活动的热情,留下“我与为明”生动、鲜活、美好的点滴回忆,今在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中持续开展“我与为明的故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
二、征文内容
1、以故事的形式真实叙述个人在参与学校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及其他重要活动过程中的典型经历和生动故事。
2、以故事的形式真实叙述个人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真情实感和生动故事。
三、征文要求
挖掘并记录自己在学校生活中典型的教育教学、学习成长故事,包括学校管理、班级管理、教学工作、心理健康、学习习惯、思想品德、问题转化、优秀品格的培养等。征文要把对学校的热爱融汇到经历感悟之中,让一个个具体的教育故事和心灵感受成为诠释“为明十年”的生动注脚,让平凡人的真情故事感染人、启发人、鼓舞人。具体要求如下:
1、主题鲜明。征文立意要突出主题,彰显正能量,能从教育故事中体现作者的成长、对为明的情怀。
2、真实生动。征文要求故事真实、情感真实,有典型性、代表性,故事描述生动深刻。
3、感悟深刻。故事应具有针对性和启发性,平凡的故事蕴含着深刻的教育内涵。
4、理念新颖。有效把握好故事中人物的角色,体现教育新观点、新理念、新思想。
四、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1、征文作品题目自拟,字数800—1500左右。
2、本次征文活动以部门、级部为单位,统一征集打包。
3、作品须按照word电子文档提交。征文标题用三号黑体加粗,正文用五号宋体。
4、作品提交方式。 以部门、年级为单位,压缩打包发给校庆综合办李老师QQ479518250。
5、作者须对参赛作品文责自负,即对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有出现因抄袭造成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作者须自行承担责任。
6、作品将统一收录在武汉为明校庆综合办,选择其中的优秀作品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学信中推送宣传,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汇编出版。武汉为明学校对所有参赛作品具有使用、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武汉为明学校
2019年1月3日





